他日相逢

非鬼亦非仙,一曲桃花水

Day 17

连续加班一周以致于断档了,继续杨威利语录。

今天惊闻四字母的作者被判10年,心情不可谓不复杂。加之更看到某些人的洗地论调更觉得可笑——为了作者本人采取迂回话术不是不可理解(不过话又说回来,但凡稍微了解这个国度一点就能明白这种话术毫无用处,跪着并不会让人死得更好看),但说出“就是犯罪”这种话的人,不知是真外宾,真傻还是真坏。如果犹太人生在二战德国,那么其存在本身就是违法。而手握权力的人可以有100种合法途径侵害人民的权益——归根结底,如果过于重视“法”的权威而忽略了作为个体的人的权益,在我看来完全是本末倒置之事。可惜的是在集体主义被神化的国度,这种事已经从“常见”被默认为“正常”乃至“正确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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